从前,有个教书先生,常念别字,误人子弟,被告到县官那里,县官传他到大堂问话。
“你教书经常念别字吗?
” “不不,绝无此事,纯属子虚鸟有!
” “什么,鸟有?
你把乌字读成了鸟字,当堂出错,你认打还是认罚?
” 先生怕打,战战兢兢的说:“认罚!
” 县官提笔批下:“罚鸡三只,兔两只。
” 先生回家拎了一只鸡来。
县官一看,责问道:“怎么就送一只鸡?
” 先生回答:“大人你不是写‘鸡三只,免两只’吗?